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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居留许可(学习签证)的材料必须于周一至周五早09:00–11:00递交到使馆。同时预定申请人面试时间。
申请人面试于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4:00–16:00进行。
您必须首先获得丹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,才可在丹麦使馆申请赴丹麦留学许可。如您想咨询丹麦学校情况,请您自行联系。
每位申请人应填写两张红色申请表并贴上两张两寸近照。表格必须完整及正确地用英文或丹麦文填写。申请人在表格及附件(郑重声明)和相关文件上亲自签名,并对所填内容负全责。
除此之外请准备如下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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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丹麦大学的邀请信(如果邀请方承担旅费,请在信中说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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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任意支配的资产证明,证明可承担支付申请人每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共50000丹麦克郎。证明材料可为下列文件任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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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或有关方面同意您出国留学的证明。中英文各一份,领导签字并盖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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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的护照,护照复印件,身份证复印件。
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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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所有文件需要提供原件。所有材料均需用英语或丹麦语,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更多材料,如果需要面试,本使馆会与你预约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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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费用为675丹麦克郎。如需回寄护照,请另付特快专递费。无论申请是否被批准,费用概不退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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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两张申请表格以外,请将其它文件用A4纸复印一套。在收齐所有文件之後,本使馆会把申请转给丹麦移民局。移民局需要2-3个月左右来做出决定。一旦有结果本使馆会尽快通知申请人。
签证受理时间和地点
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11:00,丹麦和中国假日除外。
地址:北京朝阳区三里屯东五街1号
邮编:100600
电话:861065322431
传真:861065322439
网址:www.denmark.cn
邮箱:bjsamb@um.dk
(摘录自丹麦驻华使馆官方网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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