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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续齐全的申请在北京使馆通常可在标准受理时间内完成,如果你未能按照申请表上的要求正确填写申请表,或未能递交正确的材料和受理费,或者需要你本人来参加面谈,受理时间会有延长。
非移民申请
以下的服务标准适用于非移民的签证,许可和特许的申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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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类型 |
标准受理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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访问签证(亲自递交的旅游签证申请) |
接受申请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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访问签证(邮寄的旅游签证申请) |
接受申请后的3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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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访问/代表团 |
接受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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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境签证 |
接受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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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签证 |
接受申请后的 4个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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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工作签证 |
接受申请后的12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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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加证 |
接受申请后的10周 |
请记住由于邮寄过程中会有一些时间延误,邮寄申请会延长所需时间。不完整的申请将不会被受理,而退还申请人。
接受申请的通知
如果你已递交了申请,而且根据以上服务标注应得到申请被接受的通知,但还没有得到,请联系使馆。
面谈时间安排
请注意以上面谈日期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申请人 :
a) 以前没有安排过面谈
b) 不需要进行雅思 (IELTS)考试
c) 我们已接到通知申请人不想参加雅思 (IELTS)考试
如果你的申请是在以上面谈日期前交到使馆处,而你还没有收到过关于面谈时间的通知,也没有收到过雅思(IELTS)考试的通知,或你从未错过以前为你安排的面谈,请与使馆联系。
如果需要面谈
对于大多数签证申请来说是不需要面谈的。但有时申请人本人和签证官不进行面谈,就无法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加拿大移民法的要求。如果需要你来参加面谈,你将会接到信件通知,要求你本人在某一时间来签证处面谈。如果你不能按时来参加面谈,你必须尽快通知使馆(在面谈日期之前)以便我们安排新的时间。
如果你在未通知使馆的情况下不按时来面谈,你的申请会被拒签。
你来面谈时必须带上面谈信,信上要求你带的所有材料和你的身份证件(如果你现在持有护照,请带上护照)。
面谈可以用英语,法语,广东话或者普通话。如果你不懂上述语言,则必须自己带翻译来面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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