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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兰现在有人口逾1500万。1900年人口大约为5百万。国土总面积为41526平方公里,其中包括大量的河流、运河和湖泊。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56人,因此荷兰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国家之一。人口最集中的区域是兰德斯塔德,所谓"西部集合都市",即指由荷兰西部的阿姆斯特丹、海牙、鹿特丹以及乌得勒支四大城市所环绕的区域。多数人口(63%)的年龄在20至65岁之间,20岁以下的有24%,65岁以上的占13%。人口出生率从1970年的18.3%下降到1995年的12.7%。死亡率为8.7%。
从他国移民到荷兰来并非什么新鲜事,已经存在了数世纪之久。如果追溯的年代够远的话,很少有荷兰人的祖先中没有一位或多位是外来移民。目前,荷兰有5.1%的人口为外国国籍。因为荷兰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国家之一,当前移民政策的特征是对新移民数量控制从紧。在二次大战后的一段时期内,政府曾经推行过积极的向外移民政策,原因是荷兰当时没有足够的资源,让全体荷兰人民过上像样的生活。然而,到了六、七十年代却由于劳动力的短缺,而从意大利、摩洛哥和土耳其等国招募外籍劳工。从八十年代以来,只有在外来移民进入荷兰对荷兰有利时、或者因为荷兰必须履行某种国际协议的义务、或者是出于重要的人道主义理由,移民申请才会获得批准。
在外来移民待遇方面,荷兰政府积极推行交融政策。多年来,荷兰每年的外来移民数量在6万上下波动,而在1994年却下降到3.7万,近年又呈上升趋势。婚姻与家庭团聚仍然是外来移民的一个重要因素,但长期居住在荷兰的少数民族成员,回到原籍国寻找配偶并带回荷兰的倾向在回落。荷兰政府要求,在荷兰的一方必须要能够负担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来荷后的生活。这个要求可能在这方面起了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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